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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礦泉水?飲用天然水?農夫山泉到底是啥水?

2024-07-25 16:19

轉自:消費日報網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盧岳 □ 王琦琛)近日,農夫山泉再次因旗下「飲用天然水」產品標準問題陷入輿論漩渦,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這場風波不僅讓消費者對「農夫山泉到底是什麼水」產生了深深的疑問,也再次將飲用水行業的標準問題推向了風口浪尖。

  記者發現,長期以來,在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大自然的搬運工」等商標名、宣傳語潛移默化的影響下,很多消費者自然而然地認為農夫山泉的「飲用天然水」就是天然礦泉水。

  而此次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的「烏龍事件」,也是源自對執行標準的判斷錯誤,將飲用天然水誤認為是天然礦泉水。事實上,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所採用的標準是部分指標「高於飲用水、但低於礦泉水」的企業自定標準。

  為何現有國標不用,而要「自立標準」?為何在絕大多數消費者心中,都會自然而然將「農夫山泉」與「優質礦泉水」劃等號?究竟是消費者太糊塗,還是企業無意而為?對此記者展開調查。

隨機採訪:多數消費者認為「農夫山泉就是礦泉水」

  7月22日、23日,記者在北京市西城區街頭隨機採訪了30位消費者,就「農夫山泉是什麼水」「天然水和礦泉水、純淨水有什麼區別」等問題進行了詢問。街訪結果顯示,60%的消費者認為農夫山泉是礦泉水,30%的消費者表示不清楚,只有10%的消費者表示瞭解到農夫山泉是天然水。當被問及「天然水和礦泉水、純淨水有什麼區別」時,絕大多數被訪者並不完全清楚,只知道純淨水是過濾的水。

  消費者張女士告訴記者,自己一直認為農夫山泉就是礦泉水,因為其廣告宣傳和包裝設計都會給人一種「天然礦泉水」的感覺。「我一直覺得農夫山泉的水比較健康,廣告里也總是説‘大自然的搬運工’,而且名字也帶‘山泉’,所以我一直以為是礦泉水呢。」

  另一位消費者李先生則表示,他對不同種類的水沒有太多瞭解,只是根據品牌的知名度和包裝選擇飲用水。「我其實不太知道天然水和礦泉水有什麼區別,很少去看具體的成分和標準,但是感覺農夫山泉一直比其他純淨水貴一些,應該會比較健康。」

  當記者告訴受訪的消費者「農夫山泉(紅色包裝產品)並不是礦泉水」時,多數消費者露出驚訝的表情。在向消費者講解了一些如何查看飲用水外包裝相關信息后,一些消費者才恍然大悟。同時,消費者李先生也表示,作為一名普通消費者,僅從產品外觀標識看,很容易以為農夫山泉的飲用天然水就是礦泉水。

耐人尋味的「飲用天然水」

  為何多年以來,在消費者心中往往會將農夫山泉與「礦泉水」畫上等號?

  7月20日,記者在線下商超購買了兩款農夫山泉銷售量最高「紅瓶水」——淨含量5L和550ml的飲用天然水,並對瓶身信息進行查看。在瓶身的顯著位置,除了「農夫山泉」的品牌外,還有三座山的圖像,「飲用天然水」幾個字也有標註。而在瓶身另一側的產品詳細信息中顯示,水源類別為「自湧泉」,水源地址則為「吉林省靖宇縣礦泉水源保護區」。而在550ml規格的產品詳細信息中,標準其取水自「長白山九龍泉二號,泉水經凍土層、岩層的天然過濾礦化,從玄武岩裂縫口自然涌出。」

  產自吉林礦泉水源保護區、長白山九龍泉的自湧泉水,為何不是礦泉水?根據農夫山泉官網描述,其飲用天然水選自天然優質水源,天然水源即水井、山泉、水庫,湖泊、地下泉水或高山冰川等。記者從產品的包裝上的説明看到,550ml的瓶裝飲用天然水是以丹江口水庫深層水為水源,而5L的桶裝飲用天然水則取水自長白山錯草泉,水源地址為吉林省靖宇縣礦泉水源保護區,水源類別為自湧泉。

  那麼,飲用天然水是天然礦泉水嗎?記者瞭解到,國家對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採用的標準為《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包裝飲用水即密封於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的包裝容器中,可供直接飲用的水,其又包括了飲用純淨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對飲用天然礦泉水採用的標準為《GB 8537-20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

圖為:淨含量5L和550ml的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外包裝信息

圖為:淨含量5L和550ml的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外包裝信息

  由此可見,國家標準對天然礦泉水、飲用純淨水和其他飲用水三個類別進行了明確規定,但並沒有「飲用天然水」這一標準,記者購買的這兩款農夫山泉產品執行的是企業自己制定的標準《飲用天然水》(Q/NFS0001S-2018)。而該標準首先明確指出,「該類水屬於GB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中的其他飲用水中的自然來源飲用水」,也就是説,飲用天然水既不是天然礦泉水,也不是純淨水,而是其他飲用水。

專家表示:企業命名與宣傳易誤導消費者

  當前,農夫山泉面臨的爭議主要集中在其產品標準的界定上。事實上,這並非農夫山泉首次遭遇標準質疑。

  早在2013年,農夫山泉因「標準不如自來水」的指責而陷入輿論風波。儘管當時農夫山泉堅稱自己執行的是包括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在內的最嚴格標準,並召開新聞發佈會闢謠,但事件最終以農夫山泉狀告無果並退出北京桶裝水市場而告終。值得注意的是,直到2018年,農夫山泉才發佈了《飲用天然水》企業標準(Q/NFS0001S-2018)。

  記者發現,在滿足國標GB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的基礎上,農夫山泉的企業標準增設了鉀、鈣、鈉、鎂、偏硅酸等數十項指標,如偏硅酸要求≥1.8mg/L。但在微生物指標、特徵(界限)指標等部分指標中,尚未達到礦泉水相關標準。

  「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的部分指標達不到‘國標’中天然礦泉水的標準,但又高於純淨水、其他飲用水的標準,這或許是農夫山泉打出‘天然水’這一旗號的原因。」知名戰略定位專家、福建華策品牌定位諮詢創始人詹軍豪接受消費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農夫山泉事件的核心在於其產品命名及宣傳方式與消費者預期及國家標準之間存在的差異。

  「儘管‘大自然搬運工’‘純天然’等表述內容不違反廣告法具體條款,但從道德和商業倫理的角度看,這種做法也確實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嫌疑。」詹軍豪告訴記者,爲了避免此類情況發生,建議企業應當在宣傳材料以及包裝設計上更加嚴謹,明確指出產品屬性,提供足夠的信息幫助消費者做出明智的選擇。例如,可以通過標籤上的明顯標識或產品説明來解釋「飲用天然水」與天然礦泉水的區別,從而減少消費者的誤解。

  上海申傑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梅宇華接受記者採訪表示,農夫山泉的水源類別和標準問題不僅關乎消費者權益和市場公平競爭,也反映了當前飲用水行業在標準制定和執行上的複雜性和多樣性。」國家標準是爲了保障消費者健康和維護市場秩序而設立的基本準則,而企業標準則通常基於企業的特定需求和技術條件制定。當兩者出現差異時,可能會導致市場的混亂,影響消費者權益,並對公平競爭環境造成干擾。」他表示。

  相關人士指出,未來如何進一步完善相關標準體系,確保消費者喝到安全、健康、放心的飲用水的同時,規範產品宣傳內容,強化產品信息透明度和消費互信,將是行業內外共同關注的重要課題。農夫山泉需要在追求品牌差異化的同時,保證產品信息的透明度和準確性,這樣才能在贏得市場份額的同時獲得消費者的長期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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