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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爾不會繼續對Purmo所有股份進行要約收購

2024-07-31 21:32

海爾歐洲電器控股公司,新聞稿,2024年7月31日下午16:15EET

不得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地在澳大利亞、加拿大、香港、日本、新西蘭或南非或在適用法律禁止本要約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發佈、出版或分發。

赫爾辛基,2024年7月31日/美通社/--正如先前宣佈的那樣,海爾歐洲電器控股公司(海爾或要約人)已對所有已發行和已發行的C類股票(「C類股」)和所有已發行和已發行的F類股票(「F類股」,以及與C類股一起的「股票」或個別股票)提出自願公開現金收購要約。非由Purmo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持有的Purmo Group Plc(「Purmo」或「公司」)的股份(「收購要約」),收購價格為每股13.59歐元/股,每股可轉換為投標要約中有效提出的C類股份(經2024年7月19日調整后),每股可轉換為C類股份(「C類股份要約價」),每股不可轉換為C類股份的每股8.28歐元(「F類股份要約價」)。以及與C類股要約價一起,稱為「要約價」)。

正如要約人於2024年7月15日刊登的公告所述,要約收購的完成取決於要約人(包括本公司董事會,由非衝突董事會成員組成的法定人數組成)滿足或放棄若干條件,發出其建議股東接受要約收購併出售其在要約收購中的股份,以及要約人與公司訂立合併協議。要約人還保留終止要約期的權利,如果任何完成條件變得無法滿足。在Purmo於2024年7月24日發佈的公告中,該公司強調,爲了推薦收購要約,需要有足夠的股東支持,使要約人能夠達到80%的接受門檻。

由於找不到與Purmo股東的協議,要約人指出,完成交易的某些條件已無法滿足。考慮到本公司於2024年7月24日宣佈,本公司董事會仍建議Project Grand Bidco(UK)Limited的收購要約及Project Grand Bidco(UK)Limited的收購要約到期,上述條件已無法滿足,要約人經徹底審閲后,決定不繼續進行其收購要約。因此,要約人不會發布關於要約投標的要約文件,也不會根據要約文件啟動要約期限。

這一決定並不限制海爾未來考慮對Purmo股票提出新的收購要約的權利。目前還沒有決定在晚些時候提出或不提出新的收購要約。

芬蘭媒體聯繫人

Tekir Ltd公關顧問Tiia Tikkanen[受電子郵件保護]+358 40 1693 706

HSH媒體和投資者問詢

投資者關係部Kathy Wang[受電子郵件保護]

有關投標報價的信息,請訪問。

有關投標要約的行政問題,請與您的股票註冊所在的銀行或代名人聯繫。

重要信息

本新聞稿不得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地在澳大利亞、加拿大、香港、日本、新西蘭或南非或在適用法律禁止要約收購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內釋放或以其他方式分發。

本新聞稿不是投標要約文件,因此不構成要約或發出銷售要約的邀請。特別是,本新聞稿既不是買賣本文所述任何證券的要約,也不是澳大利亞、加拿大、香港、日本、新西蘭或南非投標要約的延期。投資者只能根據收購要約文件中提供的信息接受對股票的收購要約。要約不得直接或間接在適用法律禁止投標要約或接受要約的任何司法管轄區,或除在芬蘭進行的要約之外,任何投標要約文件或登記或其他要求也適用的司法管轄區。

投標要約不是在適用法律禁止的任何司法管轄區直接或間接提出的,投標要約文件和相關的接受表格一旦公佈,將不會也不可能在適用法律禁止的任何司法管轄區內分發、轉發或傳輸。

本新聞稿是根據芬蘭法律、納斯達克赫爾辛基規則和赫爾辛基收購守則編寫的,所披露的信息可能與本新聞稿根據芬蘭以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編寫時所披露的信息不同。

美國Purmo股東信息

投標要約將針對Purmo的已發行和流通股提出,該公司的註冊地在芬蘭,受芬蘭的披露和程序要求的約束。投標要約是根據1934年修訂的《美國證券交易法》(下稱《交易法》)第14(E)節及其頒佈的適用規則和條例,包括第14E條(在每種情況下,均受任何豁免或救濟(如果適用)的約束)在美國提出的,並在其他方面符合芬蘭法律的披露和程序要求,包括與美國不同的投標要約時間表、結算程序、撤回、條件豁免和付款時間。本新聞稿中包含的財務信息是根據芬蘭和瑞士適用的會計準則編制的,這些準則可能無法與美國公司的財務報表或財務信息相比較。在美國的股東被告知,股票不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Purmo不受《交易法》的定期報告要求的約束,不需要,也不會根據該法案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任何報告。

收購要約向居住在美國的Purmo股東提出,其條款和條件與向Purmo的所有其他股東提出要約的條款和條件相同。任何信息文件,包括本新聞稿,都將以類似於向Purmo其他股東提供此類文件的方式向美國股東傳播。

在適用法律或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包括交易法第14E-5條,要約人及其聯營公司或其經紀聯營公司(作為要約人或其聯營公司(視情況而定)的代理)可於本新聞稿日期后及投標要約待決期間不時購買或安排購買可轉換、可交換或可行使的股份或任何證券,但根據投標要約及組合直接或間接購買或安排購買的股份或任何證券除外。這些購買可以在公開市場上以現行價格進行,也可以在私下交易中以商定價格進行。只要有關此類購買或購買安排的信息在芬蘭公開,這些信息將通過證券交易所或新聞稿或其他合理的方式披露,以便將此類信息告知Purmo的美國股東。此外,要約人的財務顧問還可以從事Purmo證券的普通交易活動,其中可能包括購買或安排購買此類證券。在芬蘭要求的範圍內,有關此類購買的任何信息都將按照芬蘭法律要求的方式在芬蘭公開。

SEC和任何美國州證券委員會都沒有批准或不批准投標報價,也沒有傳遞投標報價的優點或公平性,也沒有對本新聞稿的充分性、準確性或完整性發表任何評論。在美國,任何相反的陳述都是刑事犯罪。

根據投標要約,美國股票持有人根據投標要約收取現金,對於美國聯邦所得税而言,根據適用的美國州和地方税法以及外國和其他税法,可能是一種應税交易。敦促每個股票持有人立即就接受投標要約的税收后果諮詢其獨立專業顧問。

由於要約人和Purmo位於非美國司法管轄區,且其部分或全部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可能是非美國司法管轄區的居民,因此Purmo的股東可能很難執行他們的權利以及他們根據美國聯邦證券法可能產生的任何索賠。Purmo的股東可能無法在非美國法院以違反美國聯邦證券法為由起訴要約人或Purmo或他們各自的高級管理人員或董事。可能很難迫使要約人和Purmo及其各自的關聯公司接受美國法院的判決。

前瞻性陳述

本新聞稿包含的陳述在一定程度上不是歷史事實,構成了「前瞻性陳述」。前瞻性表述包括有關計劃、預期、預測、目標、戰略、未來事件、未來收入或業績、資本支出、融資需求、與收購有關的計劃或意圖、競爭優勢和劣勢、與財務狀況有關的計劃或目標、未來經營和發展、業務戰略和行業趨勢以及政治和法律環境以及其他非歷史性信息的表述。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通過使用前瞻性術語加以確定,包括「相信」、「打算」、「可能」、「將」或「應該」等術語,或者在每一種情況下,使用它們對可比術語的否定或變體。就其性質而言,前瞻性陳述涉及固有的風險、不確定性和假設,既有一般性的,也有具體的,存在預測、預測、預測和其他前瞻性陳述無法實現的風險。鑑於這些風險、不確定性和假設,告誡投資者不要過度依賴此類前瞻性陳述。本文中包含的任何前瞻性陳述僅在本新聞稿發佈之日發表。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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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爾不會繼續收購Purmo的全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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