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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ble Corporate PLC宣佈將在2030年之前提供額外8億美元本金額8.000%高級票據的定價和規模

2024-08-09 07:18

來寶集團(以下簡稱來寶)(紐約證券交易所代碼:NE,CSE:來寶)今天宣佈,來寶金融II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來寶金融)是來寶金融的全資子公司,已為2030年到期的8.000%優先債券(以下簡稱「新債券」)的發行定價(「發售」),本金總額為8億美元。發行規模由先前公佈的新債券本金總額6.75億元增加至8億元。新債券將於2024年4月15日起發行,發行價為本金的103%,另加應計利息。根據慣例的成交條件,此次發行預計將於2024年8月22日左右完成。來寶集團打算利用此次發行的淨收益為即將與鑽石離岸鑽井公司合併的現金對價提供資金,並用於一般企業用途。

新債券將作為契約項下的額外票據發行,根據該契約,發行人先前發行本金總額為8.000釐的於2023年到期的優先債券(「現有債券」),該等債券全部仍未償還。新債券的條款將與現有債券相同,但發行日期、發行價、首次付息日期及首次計息日期除外,並將與契約下的現有債券視為單一系列。現有票據及新票據將由發行人的若干直接及間接受限制附屬公司擔保,這些附屬公司為發行人的循環信貸安排提供擔保。於交收時,新債券預期將擁有與現有債券相同的CUSIP編號,惟根據經修訂的1933年證券法(「證券法」)下的S規例(「S規例」)發行的新債券將分別以不同的CUSIP編號進行買賣,直至新債券交收日期后40日為止。

根據證券法第144A條的規定,新票據僅在美國發售給有理由相信是合格機構買家的人士,而在美國以外的人士則只在符合S規則的情況下發售。新票據並未根據證券法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證券法註冊,在沒有註冊或獲得適用證券法及適用州證券法註冊要求豁免的情況下,不得在美國發售或出售。

本新聞稿不構成出售或邀請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也不會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出售新票據或來寶的任何其他證券,而該等要約、招攬或出售在根據任何該等司法管轄區的證券法註冊或取得資格之前是違法的。本新聞稿是根據證券法第135c條發佈的。

前瞻性陳述

本新聞稿包括《證券法》第27A條和經修訂的《交易法》第21E條所指的「前瞻性陳述」。本通訊中除有關歷史事實的陳述外,其他所有陳述均為前瞻性陳述,包括有關發售、新票據條款及所得款項使用的陳述。前瞻性陳述涉及風險、不確定性和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此類前瞻性陳述明示或暗示的未來結果大不相同。當在本函件中使用時,或在通過引用併入的文件中使用時,詞語「預期」、「相信」、「繼續」、「可能」、「估計」、「預期」、「打算」、「可能」、「可能」、「在軌道上」、「計劃」、「可能」、「潛在」、「預測」、「項目」、「應該」、「將」、「應該」、「將」、「將」、「目標,「將」和類似的表述應包括在確定前瞻性表述的表述中。儘管我們相信這些前瞻性陳述中反映的預期是合理的,但我們不能向您保證這些預期將被證明是正確的。這些前瞻性陳述僅在本通訊之日發表,除法律要求外,我們沒有義務以任何理由修改或更新任何前瞻性陳述。風險和不確定性包括但不限於來寶最近的Form 10-K年度報告、Form 10-Q季度報告和其他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中詳細描述的那些風險和不確定性。我們無法控制這樣的風險因素和其他不確定因素,而且在許多情況下,我們無法預測可能導致我們的實際結果與前瞻性陳述所表明的大不相同的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在評估我們時,您應該考慮到這些風險和不確定性。

關於來寶集團

來寶是石油和天然氣行業領先的海上鑽井承包商。來寶集團擁有並運營着近海鑽探行業最現代化、最多功能、技術最先進的船隊之一。來寶及其前身自1921年以來一直從事油氣井的合同鑽探。來寶集團通過其子公司,與一支近海鑽井機組提供合同鑽井服務,主要專注於全球現有和新興地區的超深水和高規格自升式鑽井機會。有關更多信息,請訪問或發送電子郵件[受電子郵件保護]。

來寶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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