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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六年半還是放鴿子?南昌中微痛失6.28億大單 聚燦光電稱設備不匹配當前生產要求|速讀公告

2024-08-21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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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聯社8月21日訊(記者 王碧微) 今日,聚燦光電(300708.SZ)公告表示,其與南昌中微半導體設備有限公司(下稱「南昌中微」)於2018年1月簽訂的《設備採購合同》已協商解除。該消息公佈后,市場質疑聲頗多。過去的六年半中,中微公司相關設備持續出貨且市佔率高企,聚燦光電對相關設備的需求也持續增加,這場金額高達6.28億的交易,為何在如此長的時間里未履行就直接告吹,值得關注。

南昌中微成立於2017年12月15日,系中微公司(688012.SH)全資子公司。根據聚燦光電過往公告,在南昌中微成立13天之后的12月28日,聚燦光電審議通過了《關於簽署重大采購合同的議案》。當時的公告表示,董事會同意公司與南昌中微簽署重大采購合同,購置一批型號為「Prismo A7」的金屬有機物化學氣相沉積設備,合同總額(含税)6.28億元,採用分批交貨、分期付款的方式。

從資本市場的反饋來看,該合作項目確實為聚燦光電帶來利好,在董事會決議公告后的2017年12月28日、29日、30日三天,聚燦光電股價連續飄紅,三日總漲幅超8%。

「(上述合同)對應的機器跟現在的生產已經不太對應得上,所以就把這個合同給終止了。」問及為何此次交易告吹,聚燦光電證券部人士向以投資者身份致電的財聯社記者表示。

根據中微公司2019年IPO時的招股説明書,Prismo A7系公司2017年推出的MOCVD 設備產品,主要應用於藍綠光LED外延片生產,該產品系中微公司當時的「拳頭產品」。公司在招股説明書中曾表示,「公司2017年度成功推出Prismo A7設備,並迅速佔領國內市場。」

值得一提的是,中微公司IPO時曾公佈其2018年末擁有MOCVD設備在手訂單為13.59億元,並稱該部分訂單會「於2019年及以后確認收入」。

目前,在中微公司的官網上Prismo A7仍是在售產品,中微公司在2023年的年報中還表示,「報告期內,公司用於藍光照明的Prismo A7、用於深紫外LED的Prismo HiT3、用於Mini-LED顯示的Prismo UniMax等產品持續服務客户。」

另一方面,聚燦光電對於MOCVD設備的需求也在持續增加。根據聚燦光電歷年財報,2018年末,公司擁有量產MOCVD共48台/套,在建MOCVD16台/套,而2024年半年報中,公司的MOCVD設備則增加為188台。

在聚燦光電連續多年的財報中,這項與南昌中微的合作始終放在「其他重大合同」中,儘管Prismo A7在此后持續銷售多年,且在氮化鎵基LED MOCVD設備市場市佔率持續擴大,該合同也始終並未履行。

「公司跟中微還有其他設備合作,目前仍在繼續進行。」上述聚燦光電證券部人士表示。在聚燦光電2022年定增時公告的律師事務所補充法律意見書(申報稿)中,披露了其與南昌中微當時總價為9120萬元的採購合同,採購商品為Prismo Uni Max MOCVD。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聚燦光電公告的合同中,雙方已經規定了「延迟發貨與違約責任」。當時雙方約定,乙方如出現延迟交貨、標的物不符合國家規範或為假冒偽劣產品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單方面違約解除合同三類情況,應賠償甲方損失;而甲方如出現違反合同規定、未按期付款、造成標的物不能正常運行三類情況,則應賠償乙方損失。

但是這場時隔六年半的「放鴿子」,雙方似乎都並不需要為此「買單」,在此次公告的合同解除情況中,聚燦光電錶示「雙方互不向對方追究任何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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