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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發佈新政 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2024-08-23 15:29

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23日發佈公告,在蘭州市全市範圍內徵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蘭州市政府選定蘭州更新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收購主體,徵集對象為在蘭州市全市範圍內擁有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且自願參與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徵集要求有:房源性質為住宅或公寓,單套建築面積小於120平方米;房源已取得竣工備案手續;房源權屬清晰,可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房源企業資產負債和法律關係清晰;房源所屬項目周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滿足一定車位配比;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的樓棟項目。收購價格方面,收購價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為參考上限,即劃撥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過5%的利潤。(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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