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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貸行業重磅新規將出爐!跨區展業或迎更嚴監管,超6000家機構受影響?

2024-08-24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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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貸行業將再次迎來重磅監管新規。

8月2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包括總則、業務經營、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非正常經營小額貸款公司退出、監督管理、附則等七章66條,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行業准入、融資方式、信息披露、技術規範、催收方式等開展了系統且全面的梳理,主要涉及小貸機構及網絡小貸機構兩類市場主體的規範。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為確保政策平穩落地,小貸公司應當在省級地方金融管理機構規定的過渡期內逐步達到本辦法各項規定的要求,過渡期不超過1年。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截至2023年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機構6550家,實收資本8226億元,貸款余額8431億元。

「與小貸行業的歷史監管文件進行對比,本次監管文件影響範圍會更加深遠,條款涉及到的助貸、聯合貸合作模式以及金融APP備案相關細則,將對整個互聯網貸款、消費金融市場產生深刻影響。」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

來源:圖蟲創意 來源:圖蟲創意

不當催收成監管重點

《徵求意見稿》對小貸公司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規定是一大看點。金融監管總局表示,針對實踐中消費者反映強烈的誘導借貸、不當催收、泄露個人信息等問題,《徵求意見稿》設專章對小額貸款公司消費者權益保護進行全面規定。

據《徵求意見稿》相關條例,小額貸款公司不得「片面宣傳低門檻、低利率、高額度等,誘導借款人過度負債、多頭借貸」,不得 「面向未成年人推介無擔保個人貸款,以在校學生為目標客户定向宣傳信貸產品」,不得以欺詐或引人誤解的方式進行營銷宣傳等。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提出要保護消費者知情權,擴大信息披露渠道及內容。「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在其經營場所、宣傳資料、網站或者移動應用程序(APP)等互聯網應用中,全面公示貸款種類、綜合實際利率、收費項目及標準、服務內容等相關信息,並以簡明易懂的語言充分揭示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催收」成為本次《徵求意見稿》中的關鍵詞,出現次數高達10次;「消費者權益」出現的次數則為7次。

《徵求意見稿》對「催收」做出相關規範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及其委託的第三方機構催收貸款時,不得侮辱、誹謗、恐嚇、跟蹤、騷擾,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擾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公開借款人身份、住址、聯繫方式、聯繫人等相關信息等;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委託有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記錄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貸款催收等。

跨區經營監管再升級

值得注意的是,《徵求意見稿》在限制小貸公司跨區經營層面的監管再升級。

早在2020年,原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就有禁止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原則性縣域內展業的規定。「小貸公司原則上應當在公司住所所屬縣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業務。對於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同意,可以放寬經營區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屬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等另有規定的除外。」

從本次《徵求意見稿》來看,對限制小貸公司跨省、跨市展業要求更加嚴格,由此前的「原則性縣域內展業」轉變為「不得跨自治區、直轄市展業」。

本次《徵求意見稿》對小貸公司區域經營主要提出三點:不得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業務;跨地市展業的條件由省級地方金融管理機構規定;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經營區域的條件另行規定。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規定小貸公司不得出租、出借牌照,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主體提供放貸「通道」,某種程度上也堵住了異地經營的「口子」。

蘇筱芮向時代周報記者解釋稱,早前的監管文件均已涵蓋「小貸不得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業務」等內容,但近年來市場滋生小貸牌照「套殼」亂象,故本次文件提出「不得幫助合作機構規避異地經營等監管規定」,后續再出現出租出借、「套殼」「借牌上架」等違規行為的小貸機構或將受到嚴厲打擊。

近年來,小貸公司通過各種方式變相出租牌照多發。部分無牌的助貸平臺會選擇租借小貸牌照作為主體進行產品上架、廣告投放。此前,湖南浩瀚匯通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因變相出借、出租經營許可證以及妨害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兩項違規行為,被罰款110萬元。

助貸業務也戴上「緊箍咒」

亂象多發的助貸業務或也將戴上「緊箍咒」。

《徵求意見稿》十七條中,對合作貸款機構的助貸業務提出了7條要求,包括小貸公司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不得接受無擔保、不符合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經營資質監管要求的機構提供的增信服務或者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不得僅提供不實際出資的營銷獲客、客户信用畫像和風險評估、信息科技支持、逾期清收等服務等。

合作貸款,即互聯網助貸(聯合貸)。從範圍來看,助貸業務主要包括獲客、信用評估、資金匹配、貸后服務四大類。

《徵求意見稿》將對助貸行業產生哪些影響?蘇筱芮向時代周報記者解釋稱,上述7條要求中,最為重磅的是「不得僅提供不實際出資的營銷獲客、客户信用畫像和風險評估、信息科技支持、逾期清收等服務」,這意味着通過小貸牌照展業的部分助貸機構,僅提供導流業務或提供催收業務的路徑將不再可行,該條款旨在藉助「出資」行為倒逼通過小貸牌照展業的助貸機構強化資產質量,用真金白銀與合作方之間形成風險共擔。

本次《徵求意見稿》發佈之前,監管對第三方平臺的約束力相對較弱。

「我國助貸行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引發了貸款利率過高、過度承擔風險、非法引流獲客、衍生社會風險等一系列問題。究其原因,在於我國對助貸行業監管政策仍存在‘盲區’、監管主體權責不清等問題。」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余凌曲、 陳俊宏7月發佈的研究報告指出。

近年來,助貸行業因違規放貸、核心業務外包、不當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貸后非法暴力催收等問題,飽受爭議。

如今年1月,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海陸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事由為該公司使用第三方AI語音機器人軟件,以中國平安個貸中心等名義推銷貸款業務。

此外,據黑貓投訴 【下載黑貓投訴客户端】平臺,多家助貸公司因過度收集借貸人信息導致其隱私泄露、違規收取費用、暴力催收等遭消費者投訴。

目前,國內促成貸款交易規模超千億元的助貸排頭兵包括奇富科技(03660.HK;NASDAQ:QFIN)、樂信(NASDAQ:LX)、信也科技(NYSE:FINV)等。

8月13日,奇富科技未經審計的2024年半年報顯示,今年二季度公司促成貸款954億元;8月23日,信也科技發佈半年報顯示,今年二季度促成交易額487億元;此前樂信發佈的2024年一季度財報顯示,該季度促成貸款58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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